[一]
每个学校都会有那么个传奇人物。
南中,一座私立的学校,却是无数高中生眼中的传奇。而传奇,往往都是这么两种,一种是学习天才,另一种则是无人敢得罪的混混。
你是南中的传奇,是无人敢得罪的混混小王子,学校里流传着你的神话,据说你是富二代凌达的骑士,不管她遇到什么麻烦,你都会在*一时间出现并保护她。
而凌达和你一样,充满传奇,她不仅家室好,才艺还十分了得,曾是《我型我秀》选秀节目的第五名。
你们的共同点是,看起来就像是为彼此而生的。
学校里,你们的传说流传甚广,许多人都在猜你和她之间的关系,有些比较花痴的同学自动组成了你们的粉丝团,每天都期盼着你们关系真相大白的那天。
当然,这些对我,一点我也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2009年,我这名刚向南大报到的新生,不小心走进了有关于你的传奇的世界。
2009年,全院都贴着社团招募的海报,我抱着书本,一张一张细细地看过去。每张海报都精彩绝伦,美得不像话。
白小年一手指着街舞社,一手揪着我的衣服,激动地像是吃了兴奋剂,他一个劲地对我说,薄年,我要加入街舞社。
而那天,我在海报上看到了你,你的照片占了那张海报的三分之二,你拿着吉他的样子帅得炫目,一眼就让我沉沦。
后来在宣传会上,我见到了你,你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,浅蓝色的牛仔裤,手里拿着吉他,对一群为你欢呼鼓舞的人弹唱《彩虹》。
我站在人群中,看着台上的你,那时候,你是那样专心致志,不受一点影响。即使周围的女生都在兴高采烈地呐喊,苏墨,你是很棒的。
白小年站在我旁边,斜眼看舞台,一脸的不屑,他说,这不就是一小白脸吗?
我拍了他一巴掌,不带一点客气成分,义气云天地为你辩解,小白脸有这么好的才艺?
白小年瞥了我一样,没再说话。
我也没有理会他,跟着其他女生一起跑到边上,在招募名单上签下我的大名。白小年知道后,仍旧是损我,他说,就你这鬼哭狼嚎的嗓子,能嚎出什么好段子?
而我没有告诉他,就算是我嚎烂嗓子,也一定要嚎进音乐社,一定要待在有你的地方。
[二]
我没有告诉白小年,在那之前,我遇见过你。
那是开学时期的军训,有一次我的军帽落在宿舍里,我急着在教官集合前返回去拿。我从操场上一路狂奔,在师兄师姐们打量的目光中,挥汗如雨,像是急着去入厕一般。
我在宿舍楼下大喘气,停歇了一会,扶着栏杆沿着楼梯小跑。宿管阿姨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,然后还语带关心的说了一句:同学,我这有厕所,来这里吧。
我没时间回应她,只顾着向上跑,在脚软得要跪倒在地的时候,终于回到了宿舍。宿舍的门半掩着,我推开之后,就直接趴地下了。宿舍很安静,只有我大喘气的声音,我躺在地板上,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在地上。
然后,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两个人,一个是你,一个是凌达,你们的表情一致的不可思议。但是,在这样的突发事件里,你们相拥的姿势还是没有丝毫的松开。
你,是不是进错宿舍了?凌达看着我,很不高兴。
对,对不起。我躺在地上懒得动,气息很是不均匀,胸口有些闷。
你看着我,嘴角上扬,眼含玩味,你是被人追杀还是被人劫色?
我看着你,为你的美貌而震撼,你是这么多年见过的很好看的男孩子,比美少年白小年还好看一倍。也许是因为太惊讶于你的美貌,导致我忘了去思考你是怎么走进这个“男生止步”的女生宿舍的。
你没事吧?凌达蹲下身子,挑着眉看我。
愣怔在原地的我才瞬间回过神,立刻站了起来,我说,我马上离开。
今天的事,请替我们保密。凌达说。
我转身,点了点头。
事实上,我并不是那种多嘴多舌的人,更不会因此把这件事当*报道,肆意的在学院散播。虽然你们的关系并不需要隐瞒,即使说出去也不会引起多大的轰动。但是,我知道的,这是一个秘密,关于你的,我的*秘密。
我出去的时候,顺手关上了门,然后习惯性的看了一眼门号:309。
309,319,一字之差。
拿着军帽往楼下跑的时候,我再次遇见了你,你手里拿着一把吉他。我跑过你身边时,风扬起了你额前的细碎的发,你看向我,眼角含笑,浅淡,却刹那芳华。
[三]
在经过第二次复试,我如愿以偿的加入了音乐社,站在了有你的地方。
新社员开会结束后,你找到我,你说,薄年,你也喜欢周杰伦的《彩虹》?
你穿着白色衬衣,浅蓝色牛仔裤,点点的白,淡淡的蓝,如夏日的天空一般。我能在众多社团主干的面前从容歌唱,但是,在你面前,心跳却像不受我控制一般,节奏狂乱的舞动。我看着你,久久未能成语。
你笑,晚上是新团员的patytime,到时你可不要像现在这样紧张的不敢说话哟。
我傻傻的点着头,脸有些烧。
只是,那天的patytime并不愉快。
我拉着白小年跟我去学校的舞厅,我对他说,反正你也没见过这样的舞厅,来欣赏一下,以后好忽悠群众。
白小年在寻思了三十秒后,果断跟上了我华丽的脚步。
我们走在校园里,橙色的灯光肆意散播,四周都氤氲在暖洋洋氛围里。学院中心,种着几颗榕树,庞大的身躯遮蔽了一大片的光亮,投下黑黑的阴影。我看着那些奇形异状的阴影,心又开始没节奏地乱舞。
就在我看着那些奇形怪状的树影一惊一乍,揪着白小年的衣角越来越紧的时候,突然听到左边的湖上有打斗的声音。我遁着声音看去,在橙色的灯光下,人影有些模糊,说话声传来,夹杂着喘息声,是你。
我从没有想过要当什么英雄,可是在听到你的声音后,我却飞奔了过去,所谓的理智,随着奔跑的风而不见。
可是那个时候,我并没有如电视里描述的那般,腾空而出的侠女解救了受困的白面书生。
那个时候,看着嘴角流血的你,我狠狠地抬起脚向左边那个看起来毫不无防备的男生踢去。
这一踢的下场是,我落湖昏迷。
我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男生是那样的敏捷,在我的脚就快要碰到他的时候,侧开了身子,而我却由于惯性,直接栽下了湖。
[四]
我下意识的不想睁开眼睛继续我可笑的生活,可是,即使再不愿,我还是醒来了。
很起码,我醒来时,能看到梦里梦不到的你。
是的,当我在医院醒来时,真的看到了你,还有旁边一身蓝色百褶裙的凌达。
你看着我醒来,紧皱着的眉松开,开玩笑的说,湖水是什么味道?
我意识还有些模糊,过了一会儿,我才慢吞吞地说,早知道我给你留一口,撑死我了。
你哈哈大笑,手伸向我的头,却在快要碰上时,缩了回去。你说,薄年,你好好休息,我们不打扰你了。
当你和凌达般配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时,我迟钝的转动眼睛。
看着桌子上那只没有动静的手机,我用挂着点滴的手去拿,针因为我不规则的移动,而隐隐的发着疼。
窗外,阳光绚烂,洒在地板上,柔得似一摊水。
我靠在枕头上用那还有一半功能能用的手机看小说,你进来的时候,我正为小说里虐心的情节所痛哭流涕。
你坐到我床边,手里拿着哈根达斯,看着我满脸的泪,表情奇怪,一部手机,也值得你心疼成这样?
我胡乱抽了一张纸巾,在我那丑不堪言的脸上擦拭着,我气氛地对你说,男人果然是不可信的动物。
你拍了我一下我的头,瞪着我,我也是男人,我要是不可信,你早沉底了。
我用红彤彤的的眼睛看着你,无辜地道,你是男人么,你只能说是一个男生。
你笑,把手里的哈根达斯递给我,吃吧,据说女生都爱这甜丝丝的玩意。
我咬了一口哈根达斯,脸都皱了,怎么是苦的?
你说,苦苦更健康,多吃点,以后就不敢乱跳湖了。
我极其没形象地朝你呸了一声,你才乱跳湖呢,我是为了你才自我牺牲的。
女侠的救命之恩,在下实在是没齿难忘。你又笑,我没有什么钱,以身相许成不成?
我立刻低下头,使劲咽下那口哈根达斯,脸开始烧起来。但是,你温良的眉眼,却进了我的心,让那颗红色石头跟着变得滚烫。
[五]
下午的时候,我出了院,回了学院。
白小年一看见我,就挤眉弄眼,他说,薄年,你居然还活着。
我拿着书本就照着他脑壳砸去,把他砸成脑震荡我才解气呢。
白小年的脑袋挨了几次打,也没再闹我,坐在自己座位上,安静地看着窗外。
我坐过去,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,颇为内疚地想:他的脑袋会不会被我不知轻重的一顿乱砸而短路了?
年年,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。白小年仍旧看着窗外,安静得有些忧郁。
谁?我深感好奇。
叶慕。白小年说。
我看着他,他的侧脸漾着微微的红。
叶慕,高二学生,街舞社的老将,据说舞功底子极好,喜欢跳热舞,舞台气质很好,每年学院有活动,她必参加。
你向她表白了?我为他的勇气所感动,这么一位夺目的女孩,追她的人没一个排,也有一个队吧。
没有。白小年说,接着他趴在课桌上,没有再说话。
我看着他,替他感到难过,或许我能理解他的心情。
下午基本没有什么课,离开教室,和白小年道完别,各自离去。
清风拂过,带着点夏天的炙热,我坐在湖边的椅子上,看风扬起翩然而飞的柳条。
脚步声传来,伴随着你的轻笑,又想跳湖?
我眯缝了下眼睛,湖面微波粼粼,阳光发射,有些刺眼。我看着你,认真的反驳,我是在寻思那天我是如何完美落水的,说不定按*标准,能拿个*。
你仰头大笑,毫无形象。笑完之后,你说,一般人看见打架的,都会选择避开,你是很好一个会过来拼命的人。
古代剧看多了,想当个女侠,解救你这白面书生。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,以此证明我是个有义气的人。
薄年,你真可爱。说这话的时候,你的深邃的眼眸像一汪碧波。
我的脸很没节操地红了起来,那些豪云壮志的话语因为你的这句话而被生生地哽在喉里。
怎么不说话?你又笑,似乎很开心的样子。
我低着头,之前那些绮丽的想象像泡泡一样在阳光的暴晒下一个个破掉。我突然意识到,这样的话,你一定和很多女孩儿说过。
这样想着,我突然有种不舒服的感觉,抬起头,继续看着湖面,我说,这样的话你一定对很多人说过吧。
你看着我,久久没有说话,过了一会,有个路过的同学喊你,是为了社团的事。你在离开之前低低地说了一句,你说,薄年,这样的话,我怎能随便对别人说呢。
我看着你渐行渐远的背影,突然有些惆怅。
我喜欢你,可是,我们不可能在一起,你已经有了凌达,那个美丽骄傲的女孩子。
或许,我不应该在你创造的温柔里,再继续沉溺下去。
经过319的时候,凌达友好地向我打招呼,她的微笑像一朵蔷薇花,清雅,纯白。她说,薄年,一起去吃饭吧。
我有些惊讶,看着她没说话。
凌达保持着友好的微笑,怎么,你不愿意吗?我只想谢谢你帮助了苏墨,他那天是为了我才去和人打架的,如果没有你,我不知道他会怎样。
不用了,我并没有帮到他。我摆了摆手,匆匆拒绝,匆匆离去。
凌达是什么意思,我想我是明白的,她向我传达的,无非是你为了她什么都愿意做,你们是如何的相爱。
其实她不说,我也知道你们是如何的要好,而我也从没有想过要做第三者,特别是横刀夺爱的第三者。
更何况,你并不喜欢我。
[六]
我开始像鸵鸟一样,把自己深深的藏住,不让你看见,有你在的地方,我都不会去路过。
白小年比我出息多了,他和叶慕已经到了可以一起吃饭的地步。
他不知道你的事,不知道我喜欢你,他把我的神经兮兮当做了提前更年期。对于我一些莫名的怒气,视而不见,只顾着和叶慕讲电话,商量着周末去哪里玩。
我看着一脸甜蜜的他,不得不相信,有些事情,努力过了真的会有结果。
可是对于你,我如何努力都没有用,和凌达比,我实在太卑微了。
周末,我待在爸爸的马戏团,化着厚厚的小丑装,在南沙广场中心,笨拙的地表演着一些简单的特技,吸引一些小情侣进场去看表演。
在那个热闹的广场,我们再次不期而遇,和上次在湖边一样,你身边仍旧围着一群混混。
我挤进人群里,然后听见其中的一个人说,苏墨,你以为你配得上凌达么,凌达只是一时兴起,包养你而已。
然后,你的拳头砸在了那人脸上,脸上的怒气,足以燃烧花丛里干裂的杂草。
然而你一个人,又岂是他们这么多人的对手,看着你被打,我突然觉得我定格在唇边的笑,疼痛得难受。
一个微笑着的小丑,却流下了眼泪,一定很可笑吧,可是,我就是那么可笑地加入了你的队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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